教务处〔2022〕110号
各院部:
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安排的工作,结合我校教学实际,自10月8日起开始恢复线下教学活动。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,维护教学秩序正常运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在符合防疫要求下,学校有序恢复正常线下教学。
(一)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教师,自10月8日起恢复线下教学,实行线下教学过程中,可采用调停课等方式尽量做到同一课程同一教学方式。
(二)各学院按照“一院一策、一课一策”的方式,安排好未返校报到学生的教学工作。
(三)前期由于疫情原因,未开课的课程要即刻有序恢复正常线下教学。并采用补课的方式,补齐教学计划进度。
二、关于教学准备的具体要求
(一)开课学院统筹课程开设方式
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性质、教师情况、学生情况,要精准摸排、做好统筹设计,掌握每门课程的开设方式。由开课学院应统计归口课程的线下开课率、教师到课情况、学生上课率。
(二)保证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
任课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对前期线上教学知识的掌握情况、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,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全面开展线下教学。有针对性地进行线上教学的总结、补充和完善,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,保证教学质量。
(三)落实个性化帮扶与辅导
1.对因封控、管控、隔离、健康监测等原因无法进入校园的教师,开课学院应当统筹协调教学任务安排。需要继续线上教学的,开课学院应做好技术支持、指导和督导,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。
2.对于因封控、管控、隔离、健康监测等原因不能线下学习的学生,相关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线上教学平台超星泛雅、雨课堂等,结合多媒体工具,突破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的物理空间限制,实施线下线上同步课堂教学,线上上课同学与线下上课同学共同参与教师的课堂互动,应对疫情防控常态下课堂教学新形态、多场景教学需求。
3.因故无法参与线上、线下学习的学生,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协调,任课教师做好个性化教学方案(录播授课、辅导答疑、后期补课等方式),要求务必确保每名学生进行正常教学。
(四)做好所有教学场所(普通教室、多媒体教室、语音室、机房和实验实训场所等)和各类教学用设备设施进行卫生和安全隐患排查,不留死角;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,及时消除隐患。
(五)落实新学期课表(教师课表、班级课表)编排、发放情况;逐一检查有无漏排、少排课程,有无人员、场地和时间方面的冲突。
(六)教学仪器设备(含多媒体设备)维修维护情况;机房的维护和调试、多媒体和实训实验等教学仪器设备的试运行状况;本学期所需的教学软件是否更新与安装;课桌椅、讲台、黑板、黑板擦、粉笔、白板笔等教学设施到位情况。
(六)提醒师生注意疫情防范。
三、关于教学秩序的相关要求
按照疫情防控的总原则,实行错峰上下课、分散就坐的管理模式,严格执行本学期教学安排及课表的上课时间和地点;对教学运行工作实施日常监管,对身体健康异常原因的学生及时报告。
各院部开课单位应做好教学秩序、教学运行、教师授课、学生学习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工作,保障教学工作平稳运行。
教务处
2022年10月7日